海口查获一批不合格消防灯具 今年以来,海口消防支队通过对全市部分在建工程安装的消防产品进行监督抽查,查获一批假冒伪劣消防产品,并对相关单位依法进行处理。 1月,省总队对国兴大道海南省政府办公楼安装海口苏琼防火通风设备厂生产的防火阀(规格型号:FH-02SDW600mm×300mm)进行抽查,经国家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该防火阀为不合格消防产品。 6月30日,消防支队对龙昆南路红城湖国际广场工程中安装的消防应急灯具进行抽查时发现,中山市冠安照明科技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给该工程的消防应急照明灯(型号:STD-A05(2.4V))、消防应急标志灯(型号:JC03-S(A01)),无身份证标志,电池无生产厂家。经现场判定,该消防应急照明灯及消防应急标志灯为不合格消防产品。该工程中安装海南天府木质防火门厂生产的木质乙级防火门(单、双扇)门扇内结构填充的硅酸铝纤维棉为散棉且填充不密实,存在较大缝隙。经现场判定,该防火门为不合格消防产品。 7月10日,消防支队对海口市芙蓉路碧雅苑住宅小区工程中安装的消防应急灯具进行抽查发现,深圳市恒生照明有限公司生产,由海南金德易消防设备有限公司销售给该工程的消防应急标志灯(型号:URA),电池无生产厂家。经现场判定,该消防应急标志灯为不合格消防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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