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曾伟荣报道:在中山开商铺经营不善,店主李某便开具空头支票骗取南海丹灶三家工厂近30万元货物。近日,李某以犯票据诈骗罪被法院判刑7年。 2002年中,湖南人李某在中山市古镇开设的灯饰电器门市因经营不善,出现亏损。
2002年8月到11月5日期间,李某以需要大量进货为由,先后骗取了南海丹灶镇一家压铸厂价值88688元的灯饰,并开具了票面金额分别为50000元、53700元的中国银行及中国农业银行的空头支票给该厂经营者。
同年9月6日到11月23日间,李某以同样方法骗取了丹灶另一家压铸厂价值100192.5元的货物。10月17日到11月25日期间,李某故伎重施,骗取了丹灶镇第三家压铸厂价值86948.53元的灯饰。李某将骗取的货物低价出售套取现金后,携款逃离中山。
一审法院认定,李某所开具空头支票票面金额合共220050元,骗取货物价值人民币275829.03元,遂以票据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万元。近日,佛山中院终审维持该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