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上发假信息进行不正当竞争 当事人被工商部门查处 近日,江门市工商局江海分局成功查处了辖区内首宗利用网络发布虚假信息、从事不正当竞争的案件。该局执法人员对被投诉人进行了行政处罚并责令当事人将货款退还给投诉人。
据悉,今年2月底,江门市工商局江海分局接到贵州某公司的投诉信,声称其在江海区某灯饰厂购买的灯具存在质量问题。于是,该局执法人员对此立即展开了调查。在调查中发现,被投诉人于2005年10月在江门市工商局江海分局办理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注册字号为“江门市江海区××灯饰厂”,注册资金是9500元。去年10月份至今年3月份,被投诉人未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虚编“江门市××灯饰厂”的名称,并制作相应的互联网页进行业务宣传。该厂在互联网上发布消息称其是意大利某跨国集团公司的控股企业,拥有国内最先进的产品研发试验室及国内顶级的产品研发工程师多名,企业已全面通过IS09001企业质量管理认证,并荣获“中国著名品牌”、“中国名优产品”、“消费者信得过品牌”、“质量、信誉AAA企业”等荣誉称号、“拥有员工200多人,注册资金500万元”、“企业经济性质是私营企业”等虚假信息。为此,该局执法人员对被投诉人进行了立案调查。 (朱雪红 张慧霞 苏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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