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批发 管理费狂涨 业户歇业 http://finance.QQ.com 来源:新文化报 俩商家为啥和业户闹矛盾 本报讯 (记者王星子)正值永春批发灯饰大卖场三周年之际,可在灯饰区里的19名业户却没有如此心情,由于收费问题,他们不得不关门歇业了。 昨天10时许,记者来到永春批发二楼灯饰区,扶梯对面的两家灯饰店却将门帘拉下,店内漆黑一片。记者走了一圈发现,关门歇业的灯饰店在B区、C区都有,当被问到为什么停业时,一位店员称:“商铺所有人不让我们开业了。这地方不归永春管了。”
经过了解,由于债务原因,2005年9月9日,永春批发灯饰大卖场中19个摊位,合计2117.95平方米,被拍卖给李某。李某介绍:“以前每月的物业费才每平方米4元,而前两天物业公司告诉我,今年的管理费是每月每平方米55元。这么高的费用我还怎么租摊位呀!”
记者随后在长春中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了解到,拍卖的19个摊位还有些后续手续没办完,因此李某并不具有所有权。对此拍卖行李经理却称,从发放确认书起,李某就已经拥有19个摊位的产权了。
记者看到一份从2002年11月1日至2005年10月31日的旧租赁合同,合同中标注:“代收物业、水、暖4元/平方米”,而在永春最近向19名业户下发的通知上标注,收取2005年~2006年管理费,含采暖费、公共照明费、水费、电梯费、保安、更夫、保洁费、管理人员人工费、消防设施使用费及其他设备维护费等。
吉林省华盟律师事务所律师吴宏波认为,永春已没有这些摊位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因此管理费中的一些收费项目是不合理的。(新闻编辑:曲兆佳)(来源:新文化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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